一種在叉車運行中與一輛叉車引燃源發生事故爆炸的幾率呈正相關的情況,要保證叉車的安全運行,必須有效控制引燃源,包括:
1.防止柴油機正常燃燒或意外爆炸時火焰通過進氣系統產生回燃。
2.防止由于吸入可燃氣體或蒸氣而造成柴油機的過速失控。
3.防止柴油機排氣火焰和火花向周圍大氣傳播。
4.將柴油機排出溫度達到300-500℃(如果低于或等于135℃),降至指定溫度組之下。
5.在出現水溫、排溫、油溫、表面溫度超負荷等異常情況下,能使柴油機自動熄火、停車。
6.用于柴油叉車或防爆叉車的電氣部件采用隔爆類型--將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零部件都封在一個殼體中;或增加型式,在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會產生電弧,對電器設備(例如電瓶)采取其他措施;或者本質安全型——在標準規定條件下,設備內所有電路所產生的任何電火花或熱效應都不會引起相應的爆炸氣體環境的燃燒,或其它基本防爆形式的防護。
7.消除車輛行駛中可能產生的靜電,并防止由于車外、尾部和貨叉發生碰撞引起火災。